房产拍卖公告


破产财产(房产)拍卖公告(第八次拍卖)

 

本溪市凤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辽宁天泽佳润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1115日上午10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拍卖下列破产财产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115栋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6278.99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3170.00平方米;一层1855.40平方米;二层1253.59平方米),整体拍卖。底价:753.865035万元。(约1200元/平方米)

标的详情请参见本华房地产估字【2023】第06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身份证明20241114日15:00时前缴纳全额竞买保证金753.865035万元及底价6%的佣金45.2319万元至辽宁天泽佳润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钱款以到账为准,作为竞买资格的必备条件)并完成竞买登记手续,签署竞买文件

 

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户  名:辽宁天泽佳润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华支行

账  号:7000 000 180029

注:竞买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买人一致

 

本次拍卖为网络竞价,凭账号及登录密码自行登录。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14日15时

   展示地点:本公司及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024-47193333  

拍卖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45号联丰巷1栋

特别提醒: 

1、该房产现存在被私自占用及被其他权利人私自出租给其他人违法扩用情况,买受人应知情。买受人由委托人协助自行解决上述问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自行办理权属证照变更过户时,由委托人协助,发生的任何税、费、金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各自的纳税、费、金义务。
3、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破产财产经评估机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测绘,并与有权机关确定的建筑面积和轴线位置做过再次确认,无论拍卖人公示的建筑面积与有权机关确认的建筑面积是否存在差异,都不影响拍卖结果及成交价格。建筑面积多不退少不补。
4、委托人、拍卖人按照房产的现有状况拍卖,如房产存在设施功能欠缺(包括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物业、维修等诸多事项存在不周全等)都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拍卖房产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实地勘察标的并详细查阅、核实标的相关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房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6、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如果成交价等于起拍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起拍价,高出部分的拍卖余款及高出部分的拍卖余款的6%佣金,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缴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辽宁天泽佳润拍卖有限公司

(中国拍卖企业AA级资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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